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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敬涵博士主讲“合法性理论与现代政治发展”

发布时间: 2018-01-16     浏览次数: 173

20171220日下午,复旦大学陈树渠比较政治发展研究中心2017年度主题演讲第39期(总第216期)在文科楼725会议室举行。来自英国伦敦大学皇家霍洛威学院的曾敬涵博士以“合法性理论与现代政治发展”为题发表演讲。复旦大学政治学系王正绪教授主持讲座。

王正绪教授首先介绍了曾敬涵博士的学术背景。曾敬涵博士现任英国伦敦大学皇家霍洛威学院政治和国际关系学系高级讲师及亚非和中东研究中心副主任,同时为英国华威大学全球化和区域化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出版中英文个人专著各一本,在国际顶尖学术期刊发表SSCI论文14篇。

曾敬涵博士首先介绍了海外学界对中国的看法。海外看中国呈现两极化态势,其中比较占主流的看法是“中国崩溃论”,如美国的章家敦(Gordon G. Chang2001年认为中国将在5年之内崩溃,2015年沈大伟提出类似的“残局论”。另一极认为中国处于全球权力转移的大时代,未来将取代美国成为超级大国,而中国的崛起为世界各国带来的是可观的商业机遇。

其次,曾敬涵博士探讨了合法性概念和定义。西方合法性理论主要有规范主义、实证主义、批判主义三类。规范主义合法性强调价值取向,即一系列正当”、“公平的标准来衡量政权是否合法,亚里斯多德、柏拉图等古典规范主义者主张君授神权,现代规范主义者卢梭提出社会契约论,罗尔斯提出正义论,当代规范主义则关注民主和政治合法性,即民主是否为政治合法性的必要条件。实证主义合法性即强调实证经验,如马克思·韦伯在实证基础上区分传统型魅力型、法理型。批判主义合法性是一种类规范主义合法性,但更贴近社会现实。此外,曾敬涵博士对儒家、法家、道家三类中国哲学思想进行解读。儒家主张“天命”和“王道”,王道即主张仁政和德治,“失王道,失天命”;道家是一种撤退和务虚哲学,认为道是宇宙自然的法则,主张无为而治、提倡人民控制和削弱自己的欲望;法家主张“法治+术治”,即用严刑峻法、政治权术来管理国家。

接着,曾敬涵博士对英文文献中的中国政治合法性进行分析。指出西方学界普遍认为经济增长、民主主义、社会稳定是三大政治合法性来源,其中经济增长是最重要的来源,即经济危机会引发合法性危机。认为其中缺失了意识形态因素。曾敬涵博士同样对中文文献如何看政治合法性进行研究,研究发现:(1)政府资助的项目更倾向于提出增进公共福利来维持合法性;(2)研究机构在更富裕地区的学者更少担心贫富不均、经济可持续发展、腐败、公民政治参与度不足等问题,研究机构在更贫瘠地区的学者更倾向于建议提高政府效率和透明度、增进公民参与、鼓励公民社会发展;(3)来自党校系统和政府的学者更多的倾向于推荐党内的民主;(4)相关文献中较少提到国内传统政治理论,与西方形成鲜明对比;(5)国内学者更加关注社会经济不平等、改变社会价值观和腐败问题,并认为经济增长是一切问题的根源。

在此基础上,曾敬涵博士报告了本人对中国政治合法性来源的理论解释。根据李普塞特的定义,曾博士自己的研究将合法性认为“政治系统使人们产生和坚持现存政治制度是社会的最适宜制度信念的能力”。曾博生认为,中国的政治系统中有强大的意识形态能力。曾敬涵博士强调中西方视角下的合法性非常不同,经济增长、社会稳定、意识形态是中国政治系统中主要的合法性来源,经济危机不一定导致合法性危机。

讲座圆满结束。




  

CCPDS  汪思余 供稿;国务 审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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