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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婷教授主讲“控制腐败:概念、方法、趋势”

发布时间: 2019-05-14     浏览次数: 1109

 2019417日下午,复旦大学陈树渠比较政治发展研究中心2019年度主题演讲第09期(总第278期)在文科楼630举行。讲座由香港城市大学公共政策系的公婷教授主讲,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张平副教授主持了讲座。

毕业于美国锡拉丘兹大学政治学的公婷教授著述了学术界第一本关于中国腐败研究的英文专著,是腐败治理领域研究的专家。同时,她还研究廉政建设,诚信管理,公共政策分析,制度和制度变迁等。公婷教授在国际政治学与公共行政学期刊发表了大量的学术论文,并在国内权威及核心学术期刊《社会学研究》,《中国行政管理》,《经济社会体制比较》等发表中文文章。她还受公共管理和中国研究领域著名的国际期刊《国际公共管理研究》和《当代中国研究》之邀担任专刊编辑。此次讲座将围绕腐败的概念辨析、测量方法、趋势走向而展开。

讲座开篇,公婷教授通过提出了8个关于腐败的问题引出下文的思考:腐败是什么,如何定义,有没有统一的定义标准呢?腐败的一般特征是什么,高度腐败的国家有什么共同特点?贪污的规模一般有多大,上限是多少,如何去衡量腐败?从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腐败对经济增长有负面影响吗?市场竞争是能减少腐败?高薪养廉能减少腐败吗?为什么最近成功打击腐败的尝试如此之少?贪污可以根除吗?接下来,公婷教授分门别类对上面的提问进行了一一分析。

首先,关于腐败的概念,每个人都知道什么是腐败,但却很难用确切的术语来定义它。从历史上来回溯,最早可以追溯到政治学的创始人柏拉图,他认为所有部门利益占上风的政府体系都是存在腐败的,因此需要一个理想的政体来控制它;亚里士多德认为“腐败”的政府服务于统治者的利益,而不是被统治者的利益;马基雅维利认为腐败带来了政府的失败,而且是一种恶性循环;孟德斯鸠认为腐败是一个功能失调的过程,即一个良好的政治秩序被扭曲成一个邪恶的秩序,正如罗马共和国的衰落;卢梭认为政治腐败是权力斗争不可避免的结果,权力使人堕落;阿克顿认为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了绝对的腐败。而随着时代的发展,现代关于腐败有了新的定义,学理上有三种中心论断:以法律为中心,如果法律禁止的,是腐败;如果不加以禁止,即使可能是不道德的但也不是腐败;以公共利益为中心,任何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都是腐败的,即使是合法的;相反,如果一种行为对公众有利,就不应该被认为是腐败;以公共价值为中心,如果一个行为受到社会的谴责,如果行为人在做这件事时感到内疚,那么这个行为就是腐败的。同时,现代的腐败研究机构,世界银行认为腐败就是滥用公职谋取私利。而透明国际则认为,滥用委托权力就是腐败。

关于腐败的形式,公婷教授认为有4中形式:按照腐败的主题即涉及的利益相关者来划分,有政治、官僚、私人3种情况;按照腐败的方式,即如何进行来划分,有个人与集体2种情况;按照腐败的目的,即为谁服务来划分,有个人与机构2种情况;按照腐败的方向,即腐败资金流动的方向划分,有再分配型腐败与榨取式腐败2种情况,其中腐败产生的资源可能从国家流向社会,这被称为“再分配型”腐败,或“自下而上”的腐败(例如,逃税、国家抓捕);而资源也可能从社会流向国家,被称为“榨取式”腐败,或“自上而下”的腐败(例如寻租、额外收费或罚款)。

关于腐败是如何影响发展的呢?公婷教授提出了一个名词“贿赂参数”,虽然腐败越过了精简繁琐的官僚制度和法律体系,贿赂可以缩短办理许可证和文书工作所需的大量时间,从而起到“快钱”的作用。腐败对社会发展的影响是很严重的:扭曲经济发展、官僚主义盛行、使分配的资源偏离其原来的轨道、破坏政府的税基、影响对外投资、带来社会不平等、降低公众满意度。那么腐败可以测量吗?腐败犹如传染病一样“泛滥”、“猖獗”,但是由于其复杂性和隐秘性特征,很少有针对腐败的直接措施,虽然公开举报腐败案件、全国犯罪统计数据这些方法是有用的,但它们可能屈服于权威的偏见。当前关于测量腐败指标主要有:

政府行为方面指标,如官僚作风拖延的记录、处理收入的方法和采购的价格模式;公众认知方面的指标,如公众对腐败的看法,被认为是“经验的良好代表”;贪污认知指数(CPI)及全球治理指标(WGI)。但是这些指标各有利弊,很难进行精准的判断。

 为了更加直观的展示当前的腐败现象,公婷教授以表格和图片的形式向我们展示了部分亚洲国家和地区的清廉指数(Corruption Perceptions Index)。全球清廉指数是由世界著名非政府组织“透明国际”建立的清廉指数排行榜,反映的是全球各国商人、学者及风险分析人员对世界各国和地区的腐败状况的观察和感受。从1995年到2018年的数据显示的亚洲部分国家和地区的排位情况,其中新加坡在3-9名之间徘徊,其次是中国香港和日本,排在全球20名之间,中国台湾和韩国排在20-40位左右。最初,中国大陆在所有41个国家和地区的排名中处于末尾;到了2018年,在180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87位,相对排名有所改善。总体来看,世界各国和地区的腐败问题依然严重,虽然得到了一部分遏制,但是却没有得到根治。因此每个国家都把反腐提上了重要日程,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针对以上分析,公婷教授带大家进一步探索了如何控制和衡量腐败,成功预防贪污的准则,有哪些有效的反腐策略,为什么要在更广泛的诚信管理背景下看待控制腐败等问题。世界银行提出“六项战略”打击腐败:高薪养廉、提高政府支出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削减繁文缛节、用有针对性的现金转移取代隐形的补贴、建立国际公约、提高技术支持;透明国际提出了制止腐败的5个关键要素:结束有罪不罚、改革公共行政和财政管理、促进透明度和获取信息、赋予公民权利、防范国际漏洞。基于遵从性和价值的策略,以遵守为基础的办法依靠法律、规则、规章和制裁作为控制和预防腐败的主要手段。以价值为基础的方法强调道德价值观在预防腐败方面的作用,如诚实、正直、透明度、问责制和法治。自上向下和自底向上策略则是控制腐败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既依赖于政府的“警察巡逻”,也依赖于公众的“火灾警报”。自上而下的宏观体制改革,加上社会对腐败的认识和公众对腐败的零容忍。

当前世界上有超过150个反腐机构,如何衡量反腐败策略是否成功?公婷教授以香港廉政公署为例提出了关键因素,一个是内部的机构维度,是否采取有力措施打击腐败、展示组织的完整性、及时响应社会对反腐败措施的要求和积极与市民合作。另外一个是外部因素,涉及这些机构适应和改变特定社会和政治环境的能力,具体包括:执行能力,如最直接和最明显的效率指标:逮捕、起诉和确保对腐败分子定罪;应变能力,如如何及时高效的处理贪污举报;参与能力,如与多少部门合作,有多少公众和部门参与;适应能力,如随着腐败模式变得更加复杂,审计机关不能继续局限于单一的方法或仅仅遵循传统的战略,而要灵活多变;动员改变,如展开多项宣传活动,致力改变市民对贪污的态度等。

最后,进入问答环节,同学们和教授进行了热烈的互动,同学们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诸如当前中国的腐败和世界其他地区有何区别?为来的腐败该如何治理?我们的政府采取了那些有效的措施?公婷教授针对以上问题给出了相应的回答和宝贵的建议。此次讲座在大家热烈的交流和掌声中顺利结束。

  



  

  

CCPDS 姜晓晖 供稿;国务 审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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