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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俊志教授主讲“通向现代选举的基本道路”

发布时间: 2019-06-13     浏览次数: 1329

2019513日上午,复旦大学陈树渠比较政治发展研究中心2019年度主题演讲第15期(总第284期)在文科楼630举行。来自中山大学的何俊志教授以通向现代选举的基本道路为主题做了报告。讲座由复旦大学陈树渠比较政治研究中心主任、国务学院郭定平教授主持,630会议室全场爆满,座无虚席。国务学院王正绪教授、周帆副教授、吴澄秋副教授、李辉副教授、熊易寒教授等参加了讲座。

 郭定平教授首先介绍了何俊志教授的学术背景。何俊志现为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粤港澳发展研究院副院长。他是国务学院的院友,毕业于复旦大学,取得政治学博士学位。何教授长期耕耘比较政治学和中国政治研究领域,造诣颇深,研究议题包括中国选举制度变迁模式、地方党委决策过程与地方立法过程、港澳选举与议会政治等。郭定平教授还开玩笑说:何教授已经把议会和人大选举这块所有值得做的研究都做完了。

何教授先回顾了传统民主理论中对于民主的定义。尽管关于民主这一概念有很多的争议,但经典政治学对是不是民主有比较明确的操作化标准。依循罗伯特·达尔的路径,

自由的竞争充分的参与。然而,传统民主理论对如何让民主发生这一问题的处理却并不尽如人意,尤其当需要处理中国的政治发展时,当前中国政体的归类就成了一个难题。

接着,何教授介绍了一些优秀的国内学者在应对这一问题时提出的解决方案。第一种解决路径是采用不同的政治发展路径框架。马骏提出,不应采取竞争/参与的定义理解民主,而应使用权力的产生(选举开放)/权利的行使(预算控制)的框架理解政治发展,在这个框架下他区分了三种政治发展路径,即预算控制与选举开放同步的欧洲道路,选举开放先于预算控制的美国道路,以及预算控制先于选举开放的中国道路。这种理论的困境在于中国道路本身仍是一个假设而非史实,且拉美、非洲或欧洲内部的多样化路径也未被探讨。景跃进提出过权力来源/权力行使的框架,认为西方的权力来源先于权力行使的合理化(行政民主),而中国的行政民主则先于权力来源的合法化,这种框架的困境在于行政民主这一概念本身不够具有说服力。

第二种解决路径是采取了对民主选举不同的理解。李君如提出过“西方是选举民主、中国是协商民主”的理论,但这套理论的问题在于它受到体制内选举单位的反对,如人大就不太赞同这个观点。王绍光则提出过一个“代议制民主/代表制民主”的理论框架,即“代表部分还是代表整体”的问题,这确实触及了民主理论的一个核心问题,即“representative”一词确实有“代议”和“代表”两种不同的含义。但王绍光的困境在于,他时而用理想批评西方,时而又用现实维护中国。何教授认为,国内学者的理论建构都没有打中要害,因此他提出了一种新的理论框架。

何教授框架的起点是现代公认的民主选举原则,即“直接、自由(竞争)、普遍、公平(平等)、定期”。基于此,他审查了两个与他的框架接近的理论框架,其一是彭宗超关于“通向现代选举的三条道路”的研究,即直选先于普选的欧美模式,普选先于直选的苏联模式,直选与普选并行的印度模式。但彭的框架最大的问题是忽视了“竞选”的问题。另一个参考的坐标是达尔的多元主义框架,他尽管考虑了“参与”与“竞争”两方面的问题,但他对“参与”的定义却是狭隘的直接选举,而无法测量法国传统下的间接选举。此外,两个框架都忽视了“平等”这个原则。由此,他提出了一个用以审查政体起点和变革情况的四维度框架,即“直选/间选”、“竞选/非竞选”、“普选/非普选”、“平等/不平等”。

在这个框架下,英美属于以直选+竞选起步,在发展过程中实现普选;法德属于间选+竞选起步,在发展中实现普选+直选;苏联属于间选+普选起步,在发展中尝试解决直选+竞争的问题(但并不成功);印度则属于一开始就以直选+竞选+普选起步。那么有无间选+竞选+普选起步的国家呢?目前还没有这样的案例。

事实上,以普选起步的模式往往受限于经济文化落后、交通不便、选民组织水平低下和国家能力的软弱,也往往受到国际压力的影响。因此,有两个需要考虑的变量,一是搞普选时的“世界时间”,即此时全球对“普选”观念的态度;一是搞选举时的国家能力,因为国家强弱往往决定了普选究竟能推动国家能力建构还是推动国家的解体。

基于这个框架,何教授以中国自清末选举以来的政治制度发展为案例进行了分析。中国政治具有很大的独特性和很高的研究价值——中国是世界人口最多的国家,中国政治发展经历了最多的阶段,包含了所有相关的变量,而且至今保留着间接选举的模式。

清末选举时,起点模式是间接选举+竞争性选举,而客观条件是普选观念尚未广播以及国家能力低下,这些因素的综合导致选举尽管强化了“国家(nation)”的概念,但却强化了地方国家机器而削弱了全国性的国家机器,成为了各省分裂、反抗中央的导火索。

民国北京政府时期,起点模式是间接选举+竞争性选举,客观条件是普选观念尚未广播以及国家能力低下,这导致选举腐蚀国家机器(官员们学会了贿选),使国家陷入了传统荫庇制的窠臼。

民国南京政府起点模式是间接选举+竞争性选举,而在1946年以后迈向直接选举,客观条件是普选观念正在普及中以及国家能力低下,同样导致了选举腐蚀国家机器。

新中国成立以来,新中国的模式是苏联道路下的间接选举+普遍选举,客观条件是普选观念已经普及,以及强国家能力。这一方面使得选举工作组织有效,另一方面也导致了国家对选举进程有很大的决定性。

在最后的总结中,何教授归纳了他的理论框架的三个特点:(1)以选举起步模式为标准,可以提炼出通向现代选举的四条基本道路;(2)以是否普选起步为标准,可以将现代选举运行难度区分两个级别;(3)以国家能力强弱为标准,可以解释迈向现代选举的推进模式。


随后的问答环节中,何教授还与诸多老师和同学就行政系统选举与议会选举的关系、中国革命的分类问题、是否需要引入观念变量、农村选举的变化、中国经验的世界化、国家能力的内生/外生性问题、选举对国家能力的建构/削弱方式、研究清末民国议会的方法、前殖民地的民主发展、差额选举的竞争性等问题进行了热烈而深入的探讨。


  

(CCPDS 李俊达 供稿;国务 审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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