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2日,“比较视野中的政治转型与国家治理”学术研讨会暨“第五届中国制度论坛”在复旦大学逸夫科技楼二楼多功能厅顺利举行。此次研讨会由复旦大学陈树渠比较政治发展研究中心、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主办,复旦大学制度建设研究中心、北大—复旦—吉大—中大国家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和复旦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创新研究基地协办。来自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中山大学、武汉大学、南开大学、东南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西北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河北省委党校及复旦大学等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论坛。

复旦大学陈树渠比较政治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陈明明教授主持了开幕式。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副院长苏长和教授致欢迎辞,他代表国务学院及陈树渠比较政治发展研究中心热烈欢迎各位学者来参加中心的年度会议。苏长和教授表示,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的未来学科发展规划有四个方向,其中之一就是比较政治与国家治理。在政治学的研究中,对国际政治与国内政治的研究是相辅相成的,而其中的结合点就是比较政治。他还表示国务学院希望借助陈树渠比较政治发展研究中心和其他多种平台,与更多学者进行深入的交流,推进比较政治学的发展。
随后,研讨会进入专题研讨阶段。与会专家学者围绕论坛的“中国政治的经验研究”、“民主与宪制的比较研究”、“治理体系与政治经济”和“政治与行政综合专题”四个专题进行了热烈深入的讨论。
专题一:中国政治的经验研究
本专题由来自武汉大学的谭君久教授主持,来自复旦大学的陈明明教授和美国康涅狄格大学的郑宇副教授担任本环节的学术评议。
中山大学的肖滨教授作题为“从现代国家成长看革命、改革与中国崛起”的发言。肖滨教授关注的问题是革命、改革与中国崛起究竟是什么关系。他的这一研究缘起于吴玉山与安德森关于此问题的争论,其争论主要围绕两个问题:问题一:中国革命与中国崛起的关系有无直接的因果关联性,或者说究竟是联系的还是断裂的?问题二:改革在什么意义上推动了中国的崛起?针对他们的争论,肖滨教授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即就革命与中国崛起的关系而言,集民族主义革命和共产主义革命为一体的革命遗产在对立与矛盾中相互交织、缠绕构成了中国崛起的基础、阻力和推力;而“撕裂型的边层改革”和“权变型的内核坚守”混合为一体的改革模式所带来的现代性国家元素的增量扩张,以及国家与市场的结构性分离,是中国崛起的繁荣气势和制度难题。短期来看,这个改革逻辑不仅巩固了执政党的领导地位,而且为经济增长提供了活力。但从长远来看,这一改革逻辑隐含了深刻的制度紧张。化解政党——国家逻辑和共和国逻辑混合运作所隐含的紧张性将是中国崛起最终必须克服的制度难题,这也是中国现代国家建构有待完成的任务。
南开大学的马得勇副教授作了题为“选举抑或协商?对两种民主创新模式的比较分析”的发言。他关注的问题是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之争。学界对于这两者的认识主要有两种:其一,协商民主建立于选举民主之上,是选举民主的补充和完善,不能代替选举民主;其二,协商民主不一定是选举民主的补充,而是民主发展的更高形态,协商民主优于选举民主。多数人主张在实践中将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相结合。他试图通过对两种民主创新的后果的评估,来解答孰优孰劣的问题,具体从是否增强基层政权合法性、是否提高基层政府服务绩效、是否增强了制度公正性、是否增加了政府与民众的协商、是否减少了腐败感知度、是否促进了选举民主价值观的扩散等方面展开。他选取了四个地点分别作为选举民主试点、选举对照组、协商民主典范和协商对照组来进行研究,评估基层政权合法性、基层政府服务绩效、制度公正评价和协商民主评价等指标。他的结论是:其一,中国特色的选举民主模式在多个领域均好于中国特色的协商民主模式,但协商民主模式则好于一般乡镇治理模式;其二,选举民主并不排斥协商民主,选举民主会促进协商民主的发展,但没有证据支持协商民主会孕育出选举民主,没有证据支持协商民主是当今中国最优的民主模式。
复旦大学的李辉博士带来了题为The Perception of Anti-corruptionEfficacy in China: An Empirical Analysis”的发言。这一研究是关于反腐败效能感的定量研究。研究问题主要有两个:其一,对于政府做出的反腐改革,大家是如何认识的?其二,如果他们的态度有差异,那么是什么造成了彼此之间的差异?现时针对腐败的研究更多的是微观研究,因为一个国家内部腐败程度是很难测量的。李辉博士利用上海市民生活质量调查的数据来研究人们对反腐败的看法,即个人的反腐败效能感。反腐败效能感这一词语借鉴于政治效能感一词,其含义是一方面个人是否能否影响政府,另一方面政府决策是否有效,本研究中的反腐败效能感更类似于后者,即人们对反腐败是否产生积极后果的评价。研究发现,对反腐败的态度的不同往往与两方面因素相关:其一,关于收入分配公平的看法;其二,对于政治权力施于收入分配影响的态度。结论是,腐败增加了人们的社会不公平感,对收入分配的不公平感加剧了人们对于反腐败效能的期待。然而,对于权力介入收入分配的容忍态度使人们更少关注反腐改革,但同时,因政治权力的影响加重了社会不公平的观念,对其反对的态度增加了反腐败效能感。李辉博士最后也指出,文中的数据采集自针对上海市民的调查,因而结论的适用范围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上海交通大学的黄宗昊博士带来了题为“金权政治与腐败:以台湾地区民进党执政时期为借鉴”的发言。他的研究主题是民进党执政时期的政商关系,并以“陈水扁案”为主要的分析对象。他的主要论点是:金权政治和政商关系的扭曲密不可分,政商关系源于特定的权力结构,又会影响经济治理,并以此为基础提出了一个关于金权政治的分析框架。他指出,民进党时期的金权政治源自于台湾地区“少数政府”的政治局势,执政的民进党并未取得立法机构多数席位的支持,仅凭行政权所建构出的片面政商关系,沦为以最高领导人为核心的“个人化网络”,并主要服务于最高领导人的个人利益。扭曲的政商关系不但为陈水扁家族、亲信收受贿赂大开方便之门,也干扰了政策过程,对台湾地区此时推动的金融改革带来严重的弊端。
专题二:民主与宪制的比较研究
本专题由来自南京大学的王建华教授主持,来自武汉大学的谭君久教授和来自东南大学的郝娜博士担任学术评议。
上海交通大学的陈尧副教授作了题为“理解全球民主‘衰落’”的发言。他关注的问题是全球民主“衰落”现象,这一衰落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是民主政权的解体或崩溃,即从某种民主政体转变为威权政体的过程,又可称为“去民主化”;另一个是民主质量的下降,既包括原先较高水平的民主质量出现下降,例如从自由主义民主退化为选举民主,或从选举民主退化为混合政体,也可被理解为民主“空洞化”的过程。通过对“自由之家数据库”、“贝塔斯曼基金会”转型指数等数据的考察,对全球民主国家的民主质量进行评估,发现全球民主出现回落,但未出现逆转。由此,他得出结论:少数国家出现了民主崩溃,但这并未引发滚雪球效应;全球民主出现了短暂性的整体回落,但未出现大规模回潮。从第三波以来,这种回落尚未改变全球民主向民主深化发展的长期趋势;西方国家和新兴国家对民主的信任程度一定程度下降。
复旦大学的包刚升博士的主题发言题为“共识民主理论有‘共识’吗?对利普哈特研究方法的学术批评”。他以阿伦·利普哈特所著的《民主的模式》为主要对象,基于社会科学研究的四个角度,即概念界定、研究设计、经验证据和因果机制入手,对共识民主理论进行系统地检讨和反思。其一,在概念界定方面,共识民主模式存在吗?其二,在研究设计方面可能的缺陷:存在变量过多的问题。作者界定共识民主模式是一个变量逐步增加的过程,从1969年的4个制度特征,到1984年8个,之后1999年的10个。其三,在经验证据方面,存在不同或相反的经验证据。例如,来自于单个国家的反面证据和比较研究的反面证据。其四,在因果机制方面的问题,即共识民主模式的理论逻辑和因果机制存在漏洞。研究结论是,对于高度分裂的社会来说,用共识民主理论来指导政体转型和宪法设计将会带来误导性。
复旦大学的唐亚林教授发表了题为“从外围向中心的逼近:中国式民主的独特发展路径思考”的主题发言。提出了当代中国公共权力的新三权划分:即为了实现权力的分立与制衡,在中共的领导下,按照权力的实际运作状态,通过权力作用的功能表现,将公共权力分为断事权、用人权和花钱权三权。试图通过这一分权,促进公共权力的更好运作。
西北大学的华炳啸教授作了题为“改良与革命:丹麦道路与中国道路的比较”的发言。介绍了丹麦道路可能对中国政治改革的借鉴意义。他着重论述了政治改革者的责任及其“机遇空间”,转型期领导人的责任和命运,包括政治伦理和政治责任等。从梳理丹麦自18世纪中期开始的土地改革开始的改革道路,兼顾了“格伦特维主义”、耶斯佩森论“革命与改良”。作者讲述了为什么在丹麦,一场被称作革命的变革进行得毫无痛苦。并将此作为中国可资借鉴的改革道路。
河北省委党校的欧阳景根教授作了“强化全国人大的宪法监督职能:一种实施宪法的路径探索”的主题发言。他关注的问题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宪法监督职能,研究首先指出宪法实施的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最高权力机关的宪法监督保障职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又进一步把宪法实施与监督提上了具体日程。他借鉴了主要大陆法系国家宪法实施经验,如法国的宪法委员会和德国事前审查与事后审查相结合的措施,提出完善全国人大的宪法监督机制:一种实施宪法的制度设计。这主要包括:其一,强化全国人大监督审查行政法规、行政条例职能的宪法依据;其二,全国人大宪法监督制度与职能的对象;其三,普通法院协助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审查的宪法保障职能;其四,监督审查程序启动的时间选择;其五,宪法监督审查的内容;其六,宪法监督保障职能的限度;其七,公民宪法基本权利的制度保障。
专题三:治理体系与政治经济
本专题由来自中山大学的肖滨教授主持,来自南开大学的马得勇副教授和来自华东政法大学的高奇琦教授担任学术评议。
武汉大学的谭君久教授作了题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中外经验比较的视角”的主题发言。谭教授首先指出,应分清国家治理和地方治理,这二者是有重大区别的。国家作为一个主权实体而存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指标主要有五个:其一,国家最高权力的唯一性。国家最高权力一旦确立,就具有唯一性,不可违抗、不可挑战。在竞争式选举民主的国家,国家最高领导人一旦选举产生,失败的一方就必须接受,虽然可以挑战,但不是现在,而是要等到下一次选举。其二,军警等强制力量的从属性。在一个现代国家,任何执掌国家政权的政党、政治力量和政治领导人,要掌控和维系国家,就必须掌握对军队、警察的指挥权。不同国家的治军体制和原则不同,表述法大相径庭,但其中蕴含的政治原理其实是相通的,即军事是政治的继续,军队必须接受政治领导,服从政治权威。如在美国,总统一旦当选就职,就行驶武装力量总司令的职权,有权任免军队的高级将领。其三,国家治理体系制度精致化。近代欧美思想家层提出了一个问题:人类社会要建立一个好的政府,是靠机遇还是靠深思熟虑的选择?对摸着石头过河的依赖应该要终结,加强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应该相结合。其四,国家治理法治化、理性化。其五,国家对社会的治理精细化。人类社会管理不断发展进步的历史,就是不断由粗放到精细,由混乱到有序的历史。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必然要求国家对社会的管理更加精细化、有序化。
康涅狄格大学的郑宇副教授作了题为Why China is the World's Workshop andIndia is its Office?的主题发言。他关注的问题是中国和印度两国不同的发展模式。在他看来,两国都不属于传统型的发展模式,中国更多地偏向后发国家的发展模式,而印度则更像发达国家的模式,以服务业发展为主。这展现在不同的经济结构,中国的工业占经济比重远超国际水平,而印度的工业在国际水平之下;也可以在不同的FDI模式中看出,中国吸引外资的力度远大于印度。以往常见的解释包括经济解释、文化解释、地理解释和国家制度解释等。作者试图回答的问题是制度,尤其是微观的制度如何影响经济发展,并试图提供一个替代解释。在他看来,在中国,低度的劳动力保护以及征用土地相对较易,造成高度的劳动力流动,进而增强了比较优势,从而使得制造业为引导的经济增长和纵向FDI的增长。而在印度,高度的劳工保护以及征用土地受到诸多限制,劳动力流动程度较低,从而使得印度的制造业不如中国发达。他的结论是制度在其中起了很大作用,这不仅要看政治层面上是否有稳定的制度基础,而且要看微观的制度是否能够有利于经济发展。
上海财经大学的唐敏副教授作了题为Does decentralization bring thepeople back to the Government? An Empirical Analysis of the Effect ofDecentralization on Political Trust的主题发言。他关注的问题是:地方分权对政治信任有无影响?如何影响?在回顾以往的研究时,他指出很多研究关注政治支持度逐年下降的问题,其中代表性的有批判性公民的崛起,地方分权使政府更接近百姓、使政治信任度更高等解释,但是在这一领域缺乏经验研究。本研究就是对于这个问题的一个经验性的检验。在数据方面,采用了世界价值观调查的数据来测量政治信任这一指标,使用IMF的数据来测量分权指数。研究结论为:总的来说,分权对政治信任没有一般性的影响,这种影响多是针对部分个人的。
复旦大学的陈云教授作了题为“中国模式和收入差距的政治经济学”的主题发言。中国模式具有政府主导、输出指向、高成长等特征,与东亚模式有相似。最大的不同是中国模式有着高成长低共有的特征。渐进主义改革路线下的中国模式:克服“高成长・低共享”的弊端,需要从“政经分离”的改革走向“政经合一”的改革,即“经济的逻辑”修正为“权利的逻辑”。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目前依然处于生产要素(资本、劳动、土地)驱动型的外延的增长(粗放型成长)阶段。成长的共享——需要以下制度变革:其一,宏观面:健全市场经济体制(一次分配)和再分配制度(二次分配);其二,微观面:尊重公民权,完善救济渠道(特别是私有财产权的保护)。
复旦大学的郦菁博士发表了题为”Knowledge Regimes in Mainland China, Japanand Taiwan: A comparison” 。她关注的主题是中国大陆、日本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政策知识的生产体系的比较。通过借鉴Campbell的理论,在针对三个东亚政治体的比较之中,了解政策知识体系。在Campbell 的研究中要注意两方面内容:其一,没有深度比较研究机构是由哪些人任职的,他们的专业身份为何以及这些专业经历如何使他们易受特定政策观念的影响;其二,他们过度关注国内政治经济在塑造政策知识生产体系的优势。通过借鉴并改进Campbell等人的理论框架,本研究比较中国大陆、日本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政策知识生产体系及其政治经济根源。
专题四:政治与行政综合专题
本专题由来自复旦大学的唐亚林教授主持,来自上海交通大学的陈尧副教授和来自上海财经大学的唐敏副教授担任学术评议。
南京大学的王建华教授作了题为“作为制度消费的政党——组织研究的社会维度”的主题发言。他从政党与政治制度、社会生活的关系出发,认为现代政党可以简约为制度消费、生产与替代三种类型。制度消费型政党包括竞争性政党制度下没有联盟与讹诈潜力的政党,以及非竞争性政党制度下的在野或参政党;制度替代型政党既包括体制外的革命型政党,也包括体制内的反体制政党;制度生产型政党就是有执政、联盟或讹诈能力的。制度消费的类型包括一党独大制、两党制或多党制国家以及新生民主国家或地区。制度消费的方法论意义在于,这是政党研究的新路径、政党消费的开放性与非排他性以及重新审视政党的本质与功能。
清华大学博士生姚金伟发表了题为“政府转型与现代治理体系构建:历史逻辑与实践反思”的主题报告。他着重讲述了政府转型的历史实践:两个转型历程,政府转型的历史逻辑及路径选择以及现代治理体系的内涵及战略选择。在中国的政治体制下,上层政治领导人对社会经济结构和社会政治权力关系的领悟力以及对现实政治的需求,成为其进行政治选择和行动的依据。研究结论为:第一,有效统筹现代政党和现代国家的权力组织结构,构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治理体系。第二,要坚持顶层设计和底层创新相结合,但要克服碎片化、短期行为、政出多门以及部门主义和地方主义。
华东政法大学的高奇琦教授发表题为“试论比较政治学与国家治理研究的二元互动”的主题发言。他指出,比较政治学与国家治理研究看似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领域和内容。比较政治是政治学下面的一个二级学科,而国家治理是近年来新兴的一个研究概念和范畴。然而,这两个领域的内容实际上有非常大的交叉。更重要的是,这两个研究领域目前在中国都出现了重要的发展契机。并且,这两大内容之间有非常重要的相互推动作用。他从国家治理的内涵,比较政治学对国家治理研究的意义,国家治理对于比较政治学的意义和中国的国家治理与中国的比较政治研究四个方面进行研究。他认为,国家治理概念的流行应该具有一定的政治性。然而,与之前的政治性概念不同,国家治理的概念深受政治学界的青睐。可以预见的是,国家治理在未来几年内会受到政治学界的持续关注。国家治理可以为中国比较政治学的发展提供关键性的议题领域。中国的比较政治学可以在中国国家治理的经验以及世界各国国家治理的比较基础上形成自己的经典作品。同时,比较政治学可以为国家治理研究提供新的方法论支持。国家治理研究要突破规范性的基础研究,就需要与各国实践结合形成实证的比较成果。类型学、质性比较分析和比较历史分析等比较方法则可以有效地推动国家治理研究的实证化和科学化。
华东师范大学的王向民副教授发表题为“分类治理与体制扩容:当前中国的社会组织治理”的主题发言。他的研究问题是国家层面的“双重管理制度”如何应对?如何能够遏制全国性或行业性社会组织联盟的出现?他指出,分类治理仍然是当前中国社会组织治理的基本模式。现有模式更为积极、主动与精致,它通过功能替代或分化分割而成功遏制自发性组织联盟的出现。当前的分类治理显示出政府的体制扩容,而非政治扩容,并未成为国家层面的制度性规范。现有分类治理模式是“实践性知识”的结果,而非“知识导向”的理性制度设计。未来的疑问:虽然能够实现治理的政治底线(遏制全国性、行业性组织联盟),但仍有变数。
复旦大学朱春阳教授的发言主题是“政治沟通视野下的媒介融合——核心议题、价值取向与传播特征”。他关注的核心议题是重塑传统媒体话语权。他认为,当前政治沟通的基本格局是两个舆论场并存的状态。官方舆论场以传统媒体为主阵地;民间舆论场以互联网等新媒体为主阵地。官方媒体融合发展的基本目标:打通两个舆论场,谋求两个舆论场之间更高程度的共识,而不是利用一个舆论场消灭另外一个舆论场。政治沟通目标则是可沟通、可信任、公共利益至上。政府传播管理的变革从“三闻原则”向“全世界在观看”的场景转换。
会议最后,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的唐亚林教授代表主办方对会议进行了简要总结,再次对各位参会学者表示感谢,并希望大家继续支持陈树渠比较政治发展研究中心的发展。
(CCPDS 侯喆 供稿;国务 审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