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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oardo Ongaro 教授主讲“多层治理:联系的缺失”

发布时间: 2015-05-29     浏览次数: 511

2015514日,复旦大学陈树渠比较政治发展研究中心2015年度主题演讲第9期(总第113期)在复旦大学文科楼622室举行。英国诺桑比亚大学教授、欧洲公共管理小组组长Edoardo Ongaro 教授以“Multi-Level Governance: The missing linkages”(中译:多层治理:联系的缺失”)为题发表演讲,此次演讲由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敬乂嘉教授主持。                                          

讲座伊始,Ongaro教授对“政府间关系”研究(Intergovernmental Relations, IGR)和“多层治理”(Multi-Level Governance, MLG)进行了区分:政府间关系更强调政府部门内部之间的关系,在美国应用更广;而“多层治理”的概念同时涵盖了纵向的政府间关系和横向的国家—社会关系维度,在欧盟有更广泛的应用。在欧洲语境下,“多层治理”概念涵盖了不同管辖层次上政府的和非政府的行为体的行动,也是“超越”一体化理论的一部分,更好地解释了欧盟是什么以及它是如何运作的。

多层治理有两种次级类型,分别是针对一般性管辖和特定领域管辖多层治理(如丹麦、瑞典、芬兰、德国、俄罗斯等国针对波罗的海的治理),上述区分也使“多层治理”这一概念能够运用于地方性的(local)、全国性的(national)、欧盟和其他区域性地(European and other regionalisms)、以及全球治理等各种系统中去,使这一概念可在欧盟之外其他地区进行应用。在复杂的政治环境中,“多层治理”为我们理解政府治理提供了一个有影响力的、具有柔韧性、但非常“松散”的框架,同时它也招致了一些批评,包括概念边界模糊、偏重描述性导致概念解释性差、不具备形成理论的潜质等等。

关于这一概念发展的前景,Ongaro教授认为有三个主要方向:一是实现“多层治理”和“政府间关系”的对话和互相借鉴;二是将治理网络(network governance)、政策借鉴(policy learning)、公共管理模型中的利益相关者分析(stakeholder analysis)等其他学科和理论纳入进来;三是将“多层治理”框架扩展至欧洲之外,比如当它应用于中国语境时,我们格外需要注重讨论如何实现一个超越地理边界、纳入更多社会行为体的治理网络,它基于怎样的责任分担制度和准则,如何规范多主体的行动等等。

点评阶段,敬乂嘉教授提到中国跨区域的太湖治理是否可借鉴波罗的海的治理经验,如何协调浙江、江苏、上海等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行动,如何分担成本分享收益等,中国与欧洲公共治理面对的情况都更加复杂,这是双方面临的共同挑战,也是值得研究的一点。

提问环节,参与讲座的老师和同学就自己关心的话题向Ongaro教授进行了探讨,比如如何保证多层治理框架下的各个行为体公平地参与决策,而不是由其中一国或两国控制整个决策过程;欧洲或其他地区有没有成功的案例可供借鉴等,Ongaro教授一一进行了回答。

  

  

  

  

CCPDS 朱苏畅 郭青叶 供稿;国务 审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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