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7日,复旦大学陈树渠比较政治发展研究中心举办的年度主题演讲第22期(总第391期)在文科楼615会议室成功举行。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公共事务学院冉冰教授受邀以“悖论理论如何重塑我们对治理的理解与实践”为主题发表学术演讲。讲座由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周凌一副教授主持,吸引了众多师生积极参与。

一、我们为什么要学“治理中的悖论”?
日常的政策实践和治理过程中,我们常常面临一系列看似不可调和的矛盾:政府既要“快”又要“好”;上级要求“统一标准”却又强调“因地制宜”;倡导“创新”却要求“不出差错”;鼓励“群众参与”而流程日益繁琐;强调“实时上报”又要求“质量优先”;重视“显性成果”而群众更关注“隐性满意”;政策目标既模糊又全面;上级指示“守住底线、大胆创新、立即见效”等。
这些现实生活中相互矛盾、难以兼顾的治理现象,正是治理过程中典型的“悖论性结构”体现。在实务层面,“悖论性结构”解释了为什么付出努力却没有好结果的原因不在于个人出错,而是张力客观存在,从这一视角出发将帮助我们化解冲突、“寻找平衡”和“争取空间”。在思维层面,“悖论性结构”促进我们接纳复杂性、避免简单化对立,而不急于简化,并在此基础上提升政策设计、治理优化、协同管理的能力。
在学术研究层面,悖论性结构是构建论文“问题意识”的关键,张力越大,问题往往越深刻。首先,可以将研究中“两头拉扯”的现象理解为一种“结构性张力”;其次,治理目标之间的冲突无法完全协调时,可引入后文所述的五种悖论管理策略进行辅助分析;再次,悖论为理论与现实的连接提供一个创新性的结构/制度(system)与互动情境(context);最后,悖论提供了一个更本质的、更深刻的视角,有助于揭示研究的价值。
二、悖论的定义、常见类型与实际场景
悖论不等于一般矛盾,它是两个“看似对立、实则共存、难以二选一”的问题。总体而言,悖论具有三个核心特征:1.自相矛盾性(Contradictory):若干要素在逻辑上不一致,形成认知张力,使整体看似不可共存,这种矛盾源于系统内在属性而非制度设计或个体失误。2.相互依存性(Interdependent):各要素相互定义、相互强化,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消除其中一方常会削弱另一方,而无法真正解决张力。3.持续性(Persistent):这种张力在时间与不同情境中持续存在,无法通过一次性决策或静态妥协加以化解,试图“解决”悖论反而可能引发新的张力。
治理过程涉及众多行动者、利益相关者与制度安排,充满持续不断的争议、谈判与妥协,特别是在资源、权力、结果和责任分配方面。因此,治理具有内在复杂性常见的治理悖论包括:应急与治理之间的快速响应与依法依规的张力;问责与激励之间的高压问责与积极作为的矛盾;参与与效率之间的多元协作与统一高效的冲突;上下协通中上级一体推进与基层差异应对的张力;数字化治理中智能监控与隐私保障的悖论;绩效导向中短期可见效益与长期可持续改革的矛盾;以及法治与人情之间依法治理与情理通融的张力。

三、传统理论框架的局限性和悖论理论的必要性
传统公共行政理论在面对悖论性现象时常常显得力不从心。治理的复杂性与普遍存在的治理悖论,要求我们采用“双重兼容”(Both/And)式思维,而传统公共行政理论“非此即彼”(either/or)式的解决思路限制了其应对能力。
第一,理性选择理论(Rational Choice Theory)假设存在单一的最优解,这无法处理“相互依赖的对立面”(interdependent opposites),忽略了价值冲突与多重目标,从而难以应对持续性张力与矛盾。
第二,科层制理论(Bureaucratic Theory)中刚性的组织结构无法适应灵活性需求,强调规则而非赋权,难以在标准化与定制化、创新与稳定之间取得平衡。
第三,新公共管理(New Public Management)过度强调效率,牺牲了效果与公平性,并且市场逻辑与公共服务精神相冲突,这无法应对治理中各式各样的“普遍性—差异化”(universality-differentiation),忽视民主价值与公民参与。
第四,合作治理(Collaborative Governance)假设共识总是可以达成,但现实中难以处理不可调和的价值冲突与权力不对称,有时反而增加治理复杂性。
现有主流理论难以解决治理中的复杂性和悖论,而悖论理论提供了一套框架,帮助我们理解和驾驭那些根植于公共治理本质的持续性张力,从而更有效地开展政策制定、制度创新,与公共服务接轨。
四、悖论的类型
冉老师认为,悖论的类型可以从浅层次和深层次两个层面进行分类,其中后者更具学理性。
从浅层次来看,悖论可以分为4类:组织内治理悖论、跨组织治理悖论、制度结构的悖论和政策过程悖论。
冉老师着重阐述了悖论的深层次分类。从深层和本质分类,悖论可以分为4类:
第一是形式-符号化(Formal-Symbolic)悖论,源于符号系统内部的自指性矛盾(self-referential contradiction),典型场域包括逻辑系统、算法与规则结构,例如自动化决策系统中“绝对公正”与基于“历史偏好数据”的不完全平等之间的冲突,以及“最高效率”与“完全合规”难以兼顾的逻辑张力。
第二是系统性(Systemic)悖论,它嵌套于制度逻辑与结构安排之中,属于系统本身的张力产物,典型场域如组织体系、政策框架、治理体系等宏观结构,其本质特征是具有结构性持续性与多层级相互作用性,不易被单一政策或短期调整所化解。典型的显示案例如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之间的矛盾长期共存。一方面,基层治理中,“上级统一部署”与“基层自主适应”形成张力;另一方面,政策执行中,“系统刚性”与“动态调整”之间存在制度内在矛盾。
第三是社会-情境(Social-Contextual)悖论,它源自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及其所承载的价值观冲突(人的外部关系),典型场域如文化差异、社会情境、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与博弈,其本质特征是高度依赖具体情境,因人因事因时而异,难以通过技术或制度手段简单调和。典型的现实案例如数字治理中隐私保护与信息透明之间的矛盾,社会治理中“安全稳定”与“公民自由”并存的张力,群体关系中“多元包容”与“共同价值”之间的冲突,干群关系中“服务为本”与“权威维护”的悖论状态。
第四层次是自我存在性(Self Ontological / Existential)悖论,其根植于人类存在的本体性张力,涉及身份认同、角色定位、意义追寻等深层问题(人的内部认同),典型场域如公共伦理、组织文化、领导者自我认知、社会变革背景下的个体处境,其本质特征是不可避免性(非具体制度或行为层面的冲突,而是存在本身的两难)、根本性(常常涉及“我是谁”“我们应该成为什么样的政府”这类根源性问题)与反身性(研究者或治理者本身即置身悖论之中,既是观察者也是参与者)。典型的现实案例如公务员在“忠于组织”与“忠于公众”之间的角色困境;组织在“坚守核心使命”与“适应外部变革”之间的价值撕裂;公共管理学者在“追求学术客观”与“符合政策需求”之间的自我张力;在治理现代化中“传统文化根基”与“现代制度逻辑”之间的存在性碰撞。

五、五种核心悖论应对策略
传统的问题解决方法往往假设冲突是可以彻底解决的,但悖论需要长期创造性地“驾驭”与“平衡”的张力,而不是一次性解决掉的冲突。冉教授提出了5种核心的应对策略。
第一种应对策略是非此非彼(Neither-And Thinking)思维。即暂时悬置判断而不急于选择立场,其逻辑是通过在不确定中保持开放而留出空间让新的理解逐渐浮现,适用于在面对复杂不确定局面时避免急于决策而陷入偏执。
第二种应对策略是钟摆(Pendulum)策略。即在时间维度上有节奏地交替强调两极,其逻辑是通过动态平衡管理张力,在治理过程中的不同阶段侧重不同目标(如政策初期强调规范,后期转向灵活)。
第三种应对策略是第三概念平衡(Third-Concept Balance)策略。即引入一个新的中介性概念作为桥梁,通过“第三路径”来连接对立双方和建立弹性桥梁,适用于当两极张力难以直接调和时设计缓冲机制或新制度。
第四种应对策略是内在协同(Trade-in)策略。即让对立因素在同一系统或结构中共存并互补,强调双方不是对立消耗而是彼此强化的张力源,适用于需同时追求效率与公平、稳定与创新等的治理体系。
第五种应对策略是格式塔扩展(Gestalt Expansion)策略。即扩展认知视角,看清更大的系统全貌,将冲突重新框定在更高层次的系统中以发现两极背后隐藏的整合性,适用于当局部矛盾难以调和时从整体系统视角重新理解。
六、悖论研究正在全球兴起
悖论研究如今在公共管理与政策领域的国内外顶级期刊中发表量显著增长。冉冰教授主持了2025年ASPA年会悖论专题工作坊,汇聚全球公共治理学者;国内每年也召开公共治理中的悖论工作坊与系列论坛,悖论研究已成为全球治理理论的前沿议题。
冉教授与合作者发表了多篇关于悖论的研究,包括《合作治理中的悖论》《政府透明度:悖论和困境》《网络治理和合作治理》等。除文献综述外,相关研究还涵盖定性案例研究、过程追踪与叙事分析、定量方法及混合方法与行动研究。
讲座最后,周凌一老师对冉冰教授的分享表示感谢并作总结。冉冰教授与在场师生就悖论的哲学根基、悖论层级关系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讲座在热烈的学术氛围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