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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a Michalski副教授主讲“战略伙伴关系是国家互动的新形式?——以中欧关系为例”

发布时间: 2016-06-24     浏览次数: 157

622日,瑞典乌普萨拉大学(Uppsala University)副教授Anna Michalski在文科楼615会议室作了题为“战略伙伴关系是国家互动的新形式?——以中欧关系为例”的讲座,潘忠岐教授主持并参与讨论。

Michalski的讲座主要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战略伙伴关系的理论阐释,包括战略伙伴关系的界定、功能与目的。首先,在国际体系重组的大背景下,从经验来看,战略伙伴关系现象近些年非常多,其中中美对此关注颇多。对此,可能的解释是:(1)对多边主义的关注;(2)作为治国的工具:其中包括预期、影响和权力三个因素。那么,战略伙伴关系如何界定?Michalski认为,这种界定应该含有以下四个方面:(1)有目的、有内容的双边关系;(2)通过双边关系网络来组成社会结构;(3)建立在国家为中心的逻辑上;(4)为参与者提供可行的议程。从理论理解来看,Michalski一方面选取了权力的视角。以权力理论为分析视角的战略伙伴关系的特征有:(1)从多边主义向多极化转型;(2)对国际体系的结构产生影响;(3)外交与跨国沟通优先;(4)承认伙伴的地位与角色;(5)由主要大国发起或倡议。另一方面,Michalski选取了社会建构的视角,主要有两点:一是对于个体之间,分析社会交往的动力及其意义;二是分析社会互动对个体行为者自我理解的影响。此外,国家选择战略伙伴关系的目的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一是体系的层面;二是双边的层面;三是个体的层面。从体系的层面看,主要有三个目标:(1)管理竞争中的无政府状态;(2)为外交途径的介入创造条件,降低不确定性,增加可预期性;(3)塑造环境。从双边的层面来看,目的有:(1)突出外交的特殊地位;(2)规则与世界局势看法的扩散与社会化;(3)形成竞争性或一致性的角色互动模式;(4)对外交政策行为产生影响;(5)国际角色的实现。从个体的视角看,目的有:(1)提高国际社会中自身的位置;(2)建构认同;(3)通过学习和交往实现社会化;(4)最终实现认同的角色;(5)理解自我的国际角色。

第二部分是分析中欧战略伙伴关系。从历史来看,中欧之间的合作领域很多,但是落实的具体的成果不多。从中欧关系的发展历程来看,有起有伏,特别是因为出口禁令以及达赖喇嘛等问题,中欧关系遭遇挫折。但是,2008年左右欧债危机爆发后,中欧关系回暖并稳步发展到现在。Michalski认为,中欧战略伙伴关系存在悖论,主要体现在,一方面:(1)经常的贸易争端;(2)市场经济地位以及人权问题的分歧;(3)概念、规则以及世界观的差异;(4)欠缺形成契约合同的能力。另一方面:(1)中欧同为竞争性的影响世界规则与局势的角色;(2)双方相互学习与劝服之下的基本的理解与一致;(3)在原则性的角色概念上保持谨慎的平衡。

最后,Michalski教授指出,未来构建中欧战略伙伴关系,需要做好:一是识别或承认。包括双方的国际角色与新秩序中的位置;二是确认关系的相对性。双方为可以选择的伙伴关系,在许多事务可以达成共识;三是共同塑造新环境。中欧在规则制定及打造世界新秩序上可以合作。

    讲座结束后,Michalski教授与听众围绕中美欧俄大国关系、能源地缘政治与地缘经济、英国脱欧以及欧洲大国眼中的南海争端等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



(CCPDS 公为明 供稿;国务 审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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