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9日上午,复旦大学陈树渠比较政治发展研究中心主办的第13期学术讲座在文科楼630室举行。来自美国华盛顿大学丹尼尔•埃文斯公共事务学院的Joaquin•Herranz教授主讲“三种基本网络弹性自我强化过程中:适应、恢复和复制”,陈树渠比较政治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敬乂嘉教授主持了讲座。国务学院部分研究生和本科生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Herranz教授的讲演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一是研究背景和理论框架;二是研究的问题、方法和案例分析;三是研究发现和总结讨论。
一是研究背景和理论框架。Herranz指出,我们现实生活中存在着普遍的多部门网络(如由政府机构、非政府组织和商业部门组成的网络)。随着对网络研究的不断深入,人们开始发现网络弹性和适应力对一个高效率网络的重要性:人为造成的或是自然的外部冲击(地震、海啸、飓风、恐怖袭击和金融危机等)不断挑战着网络弹性。
通过对既有文献和研究的梳理分析,Herranz教授指出对公共网络变迁(public network change)的研究过分强调结构因素和线性视角,忽视了管理过程(process)的重要性。因此它们无法解释结构的历时性变化,对结构变迁的动因也语焉不详。有鉴于此,Herranz教授提出了一个概念框架:他将人类协作行为分为市场、等级和团体(clan)三种不同模式。三种协作方式分别对应着相应的组织部门、相应的网络协作策略和相应的自我强化机制。市场模式对应的组织部门为盈利部门(for-profit),行动策略为企业精神(entrepreneurial),自我强化的机制是适应(adaption);等级协作模式对应的部门是政府,行动策略是官僚式,自我强化机制是恢复(bounce back);团体协作模式对应的组织部门是非盈利性非政府组织,行动策略是社区式的,自我强化的逻辑是复制(copy)。Herranz教授对此概念框架中的内容进行了说明:企业精神的行动策略特征是关注市场的、机会主义的以及对回报的强调;官僚式的行动策略则为关注等级的、统治导向的以及对法律权威的强调;社区行动策略是集体导向的、关系的(relational)以及对道德权威的强调。Herranz教授还从意识形态、目标偏好、权力控制和决策过程等八个面向对上述三种行动策略做了细致区分。

二是研究的问题、方法和案例分析。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Herranz教授提出了自己的研究问题:网络协作和网络弹性的自我强化过程是否存在某种关系?不同的网络协作模式是不是和影响网络弹性的自我强化过程(适应的、恢复的和复制的)有关系?
Herranz教授选择波士顿劳动力发展网络(Boston’s workforce development networks)作为研究案例,他指出此网络特征符合研究要求:政府、非盈利和盈利组织紧密联系在一起。他将波士顿劳动力发展网络分为三个部分:一是官僚取向的工作网络(Job Network);二是社区取向的波士顿职业链(Boston Career Link);三是企业取向的工作场所(the Work Place)。Herranz教授通过面访收集了80个(N=80)1998年、2000年和2002年职业中心、成员机构、求职者和用人单位的数据。并对1997年到2002年的组织文件(如章程进程报告、战略商业计划以及网点访查报告)进行了文本分析。他将协作策略分为从积极到消极的四种状态:应对式促进(reactive facilitation)、偶然协作、积极合作到等级式直接行政。Herranz教授的研究发现:社区取向的波士顿职业链网络介于应对式促进和偶然协作之间;企业取向的工作场所网络介于偶然协作和积极协作之间,而官僚取向的工作场所网络则属于等级式的直接行政。
Herranz教授将自我强化过程分为正式组织间过程(如合同)和非正式组织间过程(如个人关系)。结果发现社区取向的波士顿职业链网络是通过非正式的自我强化过程来运作的,企业取向的工作场所网络既通过正式的模式也通过非正式的自我强化过程来运作,而官僚取向的工作场所网络则是通过正式的自我强化过程来运作的。结合上文提到的分析框架,Herranz教授总结道,企业导向的协作网络混合了正式和非正式的自我强化过程,反应了其适应性,因为企业必须对公共政策和经济变化做出适应性的反应;但是对于同样的政策和经济变化,官僚取向的协作网络建立在正式过程基础上,是一种“恢复—微调”的弹性方式;社区取向的网络弹性则是通过复制非正式的关系来进行的。因此,Herranz教授总结出三种相互区别的网络弹性方式:适应性弹性、恢复性弹性和复制性弹性,并指出不同的网络协作过程对应着不同的弹性方式,这个分析框架可以应用到我们应对现代的复杂网络管理中去。

接着,报告会进入提问和评论环节。敬乂嘉教授认为政府在网络协作中负有责任,但现实的情况是越来越多的非盈利组织(社区的或NGO等)开始寻求政府的资助来提供相应的服务,甚至还会和政府签订合同,这样可能会使得其本应为非正式的行为越来越正式化。此外,敬乂嘉教授认为Herranz教授过分强调了不同网络之间的区别以及之间的协作,但是忽视了它们之间可能存在的冲突,即Herranz教授忽视了网络治理的冲突之维。
与会人员还对正式和非正式的强化过程,网络治理的真正主体,美国的网络治理对中国的启示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Herranz教授对上述问题和评论进行的详细回应。
(CCPDS 黄振乾 供稿; 国务 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