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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国材教授主讲“金融危机与公共管理的挑战”

发布时间: 2013-06-17     浏览次数: 221

        2013年5月23日上午,由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公共行政系和复旦大学陈树渠比较政治发展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院庆90周年•公共管理学术周”第4场主题演讲在文科楼615室举行,来自中佛罗里达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刘国材(Kuotsai Tom Liou)教授发表了题为《金融危机与公共管理的挑战》(Financial Crisis and Public Governance Challenge)的演讲。讲座由国务学院副院长敬乂嘉教授主持。


        敬乂嘉教授首先介绍了刘国材教授的学术背景。刘国材现任中佛罗里达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其主要研究领域包括组织管理、行政改革、经济发展等,对于公共预算和财政、政策分析和评估、中国大陆和台湾的公共管理和政策议题也有涉猎。他还是美国公共行政学会(ASPA)的前任会长,也是该学会历史上的首位华人会长。


        刘国材教授首先分析了导致金融危机在美国爆发的因素。一是道德危机,主要表现为个人的贪婪无度和不道德的行为。二是企业治理的弱点,包括金融管理技术的缺乏和企业治理过程中的短视。三是政府政策的失误。首先,在住房政策上,联邦政府积极干预房地产市场,尤其是房利美和房地美。其次,在货币政策上,联邦政府从2002年开始持续给贷款以便利,并刻意压低利率,来支持房地产市场的扩张。再者,1999年通过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Financial Services Modernization Act),又称《格雷姆-里奇-比利雷法》(Gramm-Leach-Bliley Act),解除了很多大萧条后对于金融业的限制,实行为金融业“松绑”的政策,为金融专业人士和个人消费者改变投资行为制造了温床。
        那么美国政府是如何应对金融危机的呢?刘国材教授指出,主要是三部法律的出台,即2008年的《经济稳定紧急法》(Emergency Economic Stabilization Act)、2009年的《复兴与再投资法》(Recovery and Reinvestment Act)和2010年的《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Wall Street Reform and Consumer Protection Act),即《多德-弗兰克法》(Dodd-Frank Act)。他重点介绍了《多德-弗兰克法》,指出了四个重要内容。一是设立消费者金融保护局(Consumer Financial Protection Bureau),保护消费者在金融市场的合法权益。二是成立金融稳定监管委员会(Financial Stability Oversight Council),加强金融稳定性。三是终结对所谓“大到不能倒”(too big to fail)的金融机构的政府救助。四是提高金融衍生品市场的透明度,并强化责任制。
        谈到此次金融危机对美国公共管理的挑战,刘国材教授认为,挑战来源于四个方面。首先,巨额的预算赤字和国债、徘徊在高位的失业率、不断拉大的收入差距等社会经济问题都是公共管理急需解决的。其次,自动开支削减机制(budget sequestration)使公共管理的物质基础遭到极大的削弱。再者,美国两党政治逐渐走向极化,使公共管理受到来自政治的巨大压力。最后,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和信心持续低迷,影响到公共管理的实际效果。 


        在讲座的最后,刘国材教授还对新公共管理、新公共服务、后新公共管理等公共管理理论进行了回顾,并简单介绍了美国公共行政学会的历史、组织形式、历任会长等情况。

(CCPDS 奚溢 供稿; 国务 审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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