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日下午,复旦大学陈树渠比较政治发展研究中心2013年度主题演讲第39期(总第57期)在文科楼622举行。来自美国堪萨斯大学的Virginia Harper Ho副教授做了题为“政府志愿俱乐部:对于管理创新的比较研究”的主题演讲,国务学院副院长敬乂嘉教授主持了讲座。

Virginia Harper Ho副教授首先指出,传统的政府利用“命令和控制”式的规章制度的管理模式不仅效率十分有限,而且相对来说较为滞后,还容易造成管理方与被管理方的对立关系。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学者们提出了加强公众参与、强化自我规范、制定奖励性规章等方法。她重点介绍了“混合模型”(Hybrid Model),即综合政府和市场的力量,一个最基本的形式就是“自愿保障计划”(Voluntary Assurance Programs),其主要特点包括不由政府规章强制执行、要求成员采取法律要求之外或高于法律标准的特别措施,以创造社会福利,意在弥补市场失灵和传统管理失灵,其优点在于既能减轻政府的管理负担,又有利于企业自身的发展,对于政府和市场是双赢。

随后,她引入了经济学上的“俱乐部理论”(Club Theory),根据萨缪尔森的定义,俱乐部是“提供非纯公共品的组织”,包含了三种类型的利益,即对社会的正外部性、成员的私利以及排他但非竞争的俱乐部利益。基于这一理论,她指出,自愿保障计划的消极面在于企业集团替代法律和公民社会在公共管理上的作用,以及企业的成本-收益分析所可能导致的对计划的消极态度;而积极影响更为突出,包括增进对企业的规范、交流的正影响和激励产业领袖,总体来说利大于弊。
接着,她指出在公共管理领域存在很多政府支持的俱乐部,其与一般的自愿形成的俱乐部最重大的差异在于政府控制了准入门槛,比较典型的就是“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具有以利益相关方为导向、强调商业伦理、包含了法律责任以及涵盖各个领域等特点。政府在其中扮演的角色存在三种可能性,即鼓励、资助或强制。之后,通过以上海浦东企业社会责任指导方针与审查制度作为案例进行的具体分析,她指出,政府支持的俱乐部可以充分发挥政府的协调角色、增加交流、对产业领袖产生激励作用、使各方的力量集中于某个具体的目标,但也存在不少问题,诸如成功与否依赖支持部门的力量和地位、完成要求所需付出的巨大成本、如果不够透明则会出现的政府施压企业或企业绑架政府的现象、如果失败会对政府部门的名誉乃至合法性造成的不利影响等。而政府俱乐部所面临的最主要的困境就是在高投入之下,政府部门往往倾向于越来越高的准入标准,导致企业参与度低于非政府性自愿形成的俱乐部。
最后,关于比较制度环境,Virginia Harper Ho副教授提出假设:管理创新能够增强现存的制度或建立新的制度,并由此提出问题:国家支持的自愿企业社会责任计划是否能推进对于规章制度的遵守?她认为可以从微观和宏观两个层面予以分析。微观层面包括该制度环境下企业的特性和计划本身的特性两方面,宏观层面则涵盖了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企业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等。
(CCPDS 奚溢 供稿;国务 审校)